宜昌:诚信管理让企业不敢失信

发布时间: 2015-03-26 09:15:50   作者:季必灵   来源: 中国建设报   浏览次数:  

 当前,在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总体日趋规范的同时,违法经营、失信违约等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些行业顽疾扰乱了建设市场,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近日,记者发现,在湖北省宜昌市,这些问题已不是问题。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舞动的行业诚信大旗,把建设工程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引入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轨道。该委建管科科长郭治华告诉记者,现在的企业视诚信为生命,不敢失信,也失信不起。

在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记者遇到刚刚接受约谈的某施工企业负责人。这家企业因前不久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未经检测的钢筋而被罚款1万元,扣减诚信分10分。对上述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追悔莫及。他告诉记者,真正让他心痛的不是被罚的1万元,而是被扣的10分诚信分。原来这家公司的诚信分为102分,诚信等级为A等,扣减10分后就只有92分了,诚信等级降到了B等。这样一来,有的项目就不能承接了。他表示,回去以后将展开全面整顿,确保不再违法失信,并积极开展创优活动,争取把失去的分数补回来。

2010年,通过对建设市场乱象的认真分析,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识到,诚信缺失是这些行业沉疴顽疾产生并存在的根源所在。为此,该委决定从抓行业诚信建设入手,从源头遏制此类问题发生。经过深入调查和广泛论证,该委印发了《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全市建设行业诚信管理从此展开。

据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总工程师汤凯介绍,凡是在宜昌市从事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等11类企业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两类人员都必须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等级等内容。良好行为是指企业及人员受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奖励的行为。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及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及执业规范的行为。为规范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该委针对上述企业及人员分别制订了《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并列举了360种行为作为诚信记分的依据,同时根据各种行为的社会影响或危害程度,确定了不同的记分分值和记分期限。企业及人员在诚信基准分的基础上,良好行为增加诚信分,不良行为扣减诚信分,由诚信管理系统根据企业及人员所记录的相应分值以及记分期限自动形成企业及人员信用等级。诚信得分100分以上的为A等,表示诚信优秀;65分以上不足100分的为B等,表示诚信尚可;低于65分的为C等,表示诚信较差。

汤凯告诉记者,宜昌市对诚信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诚信结果公开。企业及个人诚信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任何时候都可以查询企业或个人的诚信状况。二是诚信结果与经营挂钩。比如,在建设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诚信度高的企业处于适度的优势地位。宜昌市还规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国有资金控股的项目,只有B等以上企业才有资格投标。保障房建设施工,只有A等企业才有资格投标。三是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对A等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在评比表彰中优先推荐,同时列为本地重点扶持企业名单。对B等企业,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等企业,则加大检查频次,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取消其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予以重点审查,同时每年对法定代表人约谈一次。

据悉,宜昌市进行行业诚信建设4年多来,全市已有382家企业的诚信行为被记录。其中,179家是良好行为、203家是不良行为;36家因为失信被清退出宜昌市场。截至今年8月30日,该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分最高为359分,最低为15分。全市共有诚信A等企业53家、B等企业829家、C等企业15家。

汤凯告诉记者,从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行业诚信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现在宜昌市建设活动从业单位和个人都十分珍视自己的诚信度,纷纷制订措施、完善制度,在力求创优争先、为诚信加分的同时,从严防范失信行为的发生。学法守法、诚信经营正在全行业形成风气,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近3年以来,该市共获得15项“全国质量管理和QC成果奖”,4个项目获得“全国市政工程金杯示范奖”,4个项目被授予“全国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记者从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推行行业诚信建设以来,该委依法查处的违法案件呈下降趋势:2011年为11件,2012年为8件,2013年为6件,2014年前8个月为3件。

谈起当下建设市场形势,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立新深有感触地说:“常规处方治不了沉疴顽疾。我们过去开展法制宣传,强化行业监管,严查违法行为,都是从外部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约束。现在我们推行行业诚信管理,在继续实施外部约束的同时,激活企业的自我约束动力。跳出传统思维,牵住了‘牛鼻子’,才有了今天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