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中国建设报头版头条报道宜昌建筑业管理经验,全文如下:
思路转变天地宽
——湖北宜昌建筑业管理创新纪实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举成为该省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城市发展重要支撑的建筑业更是发展势头强劲,成绩骄人——“十一五”期间产值增长了2.6倍,2011年产值达到529.5亿元,年增幅达39%。“十一五”以来,宜昌市建筑业夺得“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7项、“国家优质装饰工程”奖两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6项、全国市政工程QC成果一等奖4项。宜昌市建筑业管理多次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和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肯定。
在成绩面前,清醒、冷静的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并没有沾沾自喜,而是居安思危,把关注点集中在对前进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思考上。随着宜昌市在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的确立,今后一个时期建筑业的发展将会更加迅猛。虽然过去7年来建设规模增加了两倍,但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面对今后更大规模的建设任务,要做到管理不放松,突破口在哪里?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张立新说,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如果看不到面临形势的严峻性、找不到解决难题的突破口,建筑业在大发展的过程中就有可能会出现大问题。前进中的问题不能仅靠传统的方法来解决,必须创新思路,另辟蹊径。为此,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以及探索试行,宜昌市相继推出一项项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新举措。
突出诚信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
通过分析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为,当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之所以时有发生并且屡禁不止,诚信缺失是重要原因。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重塑行业形象,必须狠抓行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为此,从2010年开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在全市建设行业开展了以诚信档案为重点的诚信建设活动。
根据《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影响企业诚信评价的主要因素是企业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信用等级。企业良好行为指的是企业受到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奖励的情况。企业不良行为是指企业违反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根据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社会影响大小或者危害程度,宜昌市规定了不同的记分分值。企业信用等级指的是由行业诚信系统根据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所记入的相应分值而自动形成的企业诚信结果。企业的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等。A等表明诚信优秀,B等表明诚信尚可,C等表明诚信较差。
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十分重视诚信结果的应用。一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企业诚信状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随时了解任何企业的诚信状况。二是将企业诚信状况作为招标投标评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对A等企业,简化监督、重点扶持,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对B等企业,实行常规监督管理。对C等企业,从严监督、加强检查,定期约谈法定代表人,取消其评先评优的资格。
宜昌市建设行业开展诚信建设两年来,共有95家企业被记录良好行为,12家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另有10家企业因为失信而被清出宜昌市场。据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总工程师汤凯介绍,现在宜昌市建设行业从业单位十分珍惜自己的诚信度,纷纷制订措施、完善制度,在力求诚信加分的同时,从严防范失信行为的发生。
创新监管方式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近年来,宜昌市工程建设量成倍增长,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却并没有增加,行业监管面临着巨大挑战,而且随着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这个矛盾将越来越尖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做到行业管理不放松?宜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跳出传统管理的思维模式,运用现代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跨越。他们果断启动“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打破系统内部原有的各自为政的“孤岛式”信息系统,集成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包括施工图审查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管理、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等11个子系统和一个基础数据库。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13项行政许可全部通过该系统完成。这套系统实现了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活动全过程闭合式管理。
目前,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已经投入试运行,建筑业管理初步显现出传统管理方式所无与伦比的先进性。在项目报建阶段,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项目及参与单位及其人员信息已全部入库。同时由于是网络运行、系统办理,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足不出户即可办完相关手续。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系统通过“五合一”手持式信息终端(GPS定位、3G通信、视频、RFID、指纹)进行施工现场基础数据采集。监管部门通过指纹“留痕”和“认证”,即可准确掌握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监管执法人员到岗履行职责的情况。系统通过对项目管理重要节点设置的办理、审核、批准等环节,有效保证了行业监管的相互监督和公开透明;通过监督事项明细化和清单制,可以有效防止监控漏项的发生,避免“人情”执法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政执法行为。通过系统控制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轻点鼠标即可查询项目信息及进展情况,并发布相关指令,通过视频监控可以随时查看施工现场状况,直接了解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一线信息。综合监管系统将大量的具体监管工作转移到数字平台,大大减轻了人力、物力、财力的耗用,从而大大提升监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完善招标规则让优秀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多年来,在建筑市场总体趋于规范的同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些沉疴顽疾在宜昌也同样存在,有的不法单位千方百计围标串标或者借用资质投标。在制度设置方面,按照以前的评标规则,投标单位能否中标,报价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投标人信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等在招标投标环节往往难以得到体现,以致有的投标人在投标承诺时信誓旦旦而在兑现承诺时则消极拖延甚至拒不履约,为日后的工程施工及建设监管留下隐患。
今年宜昌市重新修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确定了以诚信体系为基础的商务诚信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建立了具有宜昌特色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实现了投标企业从“重市场经营”向“市场经营与现场管理并重”的转变。宜昌这次对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修订,一是注重企业诚信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应用。明确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企业诚信状况必须占有一定的比例。宜昌市还规定,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招标,只有诚信等级B等以上的企业才有资格投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只有A等企业才有资格投标。这样,诚实守信的企业不仅社会评价高,同时在生产经营上也会得到实惠,新的招标投标办法在诚信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导向作用。二是针对弊端立新规。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企业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等报价构成上做足文章,以增加中标概率,或者不惜采取降低报价以谋取中标,形成报价上的恶意竞争,为日后工程价款调整、工程实施以及社会稳定埋下隐患。为消除这些弊端,该市进一步完善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新设立了清标程序。即在详细评审前对不合理报价进行筛查,作为报价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减少评委定性评审因素,限制评委的自由裁量权;强化澄清说明补正环节,以打击标书编制“地下游击队”的不法行为;取消投标报价构成各分部评分,强化对抬价或恶意低价的评审,弱化围标企业在报价得分上的优势。此外,在评标方法上增加了综合评估法,以供招标人选择使用。